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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重庆市云阳县双土镇保证村村民刘某从法律援助人员手中领取判决书时,激动地说:“感谢王律师,感谢法律援助为我主持了公道!”。
法院判决由向某赔偿刘某因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313689.92元,扣除向某垫付的6000元后,向某实际应赔偿刘某损失307689.92元。
交通事故酿惨剧
2014年7月25日下午,刘某受朋友邀约原本怀着激动高兴的心情乘坐向某的摩托车去栖霞镇小丫口摘李子,让她不堪回首的是在前往小丫口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酿惨剧而受伤致残。当日15时,当向某驾驶的摩托车行驶至云阳县S103省道云安镇煤车过磅房附近时,由于向某避让车俩不当造成向某驾驶的摩托车突然倒地,致使刘某的头部重重的摔倒在马路上,导致刘某左侧颞叶脑挫裂伤伴血肿,左侧颞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颞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向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刘某受伤后在三峡中心医院住院治疗45天,花去医疗费92662元。刘某为了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向亲戚好友借了5万多元,并关闭了在云安城镇的建材经营店。这给本不宽裕的家庭经济雪上加霜。2014年11月17日经重庆市云阳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系五级伤残,后期行颅脑修补术和康复、对症治疗等需后续医疗费33500元。
?? ?法律援助暖人心
刘某住院期间,向某只支付了医药费5000元,双方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成功后,2015年1月5日刘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了解案情和审核了其家庭经济状况后,立即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人员王君承办此案。
经承办人员认真调查、细致收集证据,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庭审中,向某对刘某的伤残等级申请重新鉴定,经再次鉴定,刘某系六级伤残。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5月14日人民法院在云安镇场镇设立巡回法庭,重庆市作家协会10多名作家前来采风。庭审中,承办人员认真举证,发表质证意见,并与向某展开激烈的辩论意见,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为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承办人员据理力争。鉴于向某的摩托车已经脱保,最终法院判决由向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刘某各项损失313689.92元,扣除向某垫付的6000元后,向某实际应赔偿刘某损失307689.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