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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云阳县高阳司法所指导参与调解了渠马镇一起上访五年之久的经济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党政主要领导如释重负,露出了欣慰而满意的笑容。
2004年至2010年期间,赵某富在发包人张某全手上承包私人学校食堂,由于合同含糊、账目未清而引起经济纠纷。从2011年开始两人纠缠至今,镇村、学校多次调解无果。由于赵某富无文化又无法律知识,不走诉讼程序,认定死理的找镇、村领导,曾多次到镇党政办公室胡搅蛮缠,致使无法正常上班。
2015年5月20日,高阳司法所得知两人又来到渠马镇政府要求断理便迅速赶到现场,与镇村两级调委会成员一道摸清症结制定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再将当事人分开,分别对他们进行开导、说服,讲解法律、分析利弊。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知晓了法律,明白了道理,达成了共识。一桩长达五年之久的民事经济纠纷终于定格在一张简易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上,双方当事人高兴地签上了名字,口里不断地感谢调解工作人员给他们化解了积怨,打开了心结。